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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31 应要求转两个建国大业的影评 啥也不说了,真的很精彩。 1 来自豆瓣Nullpointer 开国大典上那些发自真心的无邪欢笑,让人想到这个国家曾经也是个有着无邪笑容的婴儿。这部电影拍了一个国家诞生前的阵痛和血污,和充满希望的婴儿年代。 2,来自网易 叶子风 的博客 《建国大业》:最会议 这是一部非常精彩的电影,主题深刻,寓意丰富,至少有以下几个:“得会议者得天下”、“开大会者事竟成”、“只要你会开的比我好、什么都难不倒 ”、“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爱开会”,以及“最恨你那么久都不来叫我开一次会,最爱你当台上传来你的发言。最容易想起,最难忘记,最想要得到,最害怕失去, 最初的陪伴,最后的需要,最远的距离,最近的心跳”。 故事是这样的。正如西哲萨哈夫所言,每一次战争都是为了开好一次会,每一次会开不好都将引发战争。救亡战争胜利后,蓝营的张国立就邀请红营的唐 国强前来,商量以后怎么开会的事情。本来,大家说好了,开大会,人人都能上台发言。但是蓝营内部有反对意见,认为这样人多嘴杂的,椅子也不够,开会不尽 兴。张国立听从了这一派的意见,自己开会,不让红营参加。这还得了,不开大会,只开小会,唐国强答应,人民都不答应。那些粉红系的小营就更愤怒了,他们和 蓝营红营不一样,手里没有枪,唯一的人生希望就是开大会,见者有份,他们才不会被落下。唐国强太了解他们的心思了,就向他们承诺:只要你们支持我把蓝营灭 了,我主持会议,一定是人人有份,谁都能发言。这样一来,粉红系纷纷倒向红营,建立了“开大会”统一战线。很多学生上街,很多知识分子写文章,谴责蓝营“ 开小会”路线。蓝营内部也有分裂,对于张国立的小会作风多有不满,陈凯歌反在明处,王学圻和尤勇反在暗处。后来,外国两大营的态度都变了。美帝疏远蓝营, 苏联力挺红营。此消彼长,红营掌握了局势,战场上节节胜利,会议也越来越多。从探讨辣椒和红烧肉,到争论队旗和校歌,话题广泛,气氛热烈。而在这一过程 中,唐国强完全展示了他的天才,确切地说是开大会的天才,本来有不好意思参加的,都被他的魅力征服,统统前来鼓掌献花。最后是经典的大团圆结尾,唐国强主 持了一次前所未有的盛大会议,从室内搬到了广场。大会胜利,小会灭亡,人潮澎湃,举国若狂。 会议开不好,后果很严重。一部电影说出这样的道理不难,难就难在要说得有道理。韩三平做到了,他说的甚至不是道理,而是哲理。为什么蓝营实力强 大,最后却惨败在红营手上?影片通过一系列细节对比,非常雄辩地告诉我们,这是历史的必然。对会议的态度不同,决定了成败。蓝营不是不开会,他们也开会, 但都是坏会议,采用投票制,大家发言不踊跃,场面冷冷清清。红营就不同了,他们采取举手制,热热闹闹,争先发言,这是好会议。张国立性格不好,整天沉默寡 言、愁眉苦脸,喜欢谈心散步,而不是开会。儿子陈坤也是这样,爱搞私访,开家庭小会。当然蓝营不爱开会,和他们的老婆比较辣有关系,下班必须回家慰妻。电 影中有一幕,张国立的老婆去美使馆,门口的黑人士兵惊叹,她真辣!红营就大不相同了,绝大多数是单身汉,唐国强也是光棍,反正没见他爱人出镜。没有辣老 婆,自然毫无牵绊,可以通宵达旦地开会。他们形式也搞得非常活泼,会前有人专门抓拍,会后一定合影留念。有时候开完会还会唱K,几个大男人喝完酒,抱在一 起大唱《国际歌》,场面十分感人。和张国立相比,唐国强的性格真是太开朗了,完全是开会型的,谈笑风声,嘻嘻哈哈。他真是开会迷啊。有一次开会,蜡烛不 够,他就吹灭了,说开黑会也要开。真的就像歌里所唱的“我最爱的就是那个会议,爱到可以去死,爱到整个世界灯全熄灭,最后还要给你体贴。” 还有一次,他开会太晚,第二天醒不来,敌人的战机来轰炸,他穿着睡衣就被担架抬走了,可是自己的炊事员,因为他没吃早餐,就留在厨房不肯走,被敌军炸死 了。唐国强非常悲伤,想到那次会议被敌人利用,害死了厨子,就更加坚定了“枪杆子里出会议”的信念。这也像那首歌里唱的:“我最恨的就是那个会议,恨到可 以去死,恨到快把自己的全部忘记,最后还要刺青铭记。” 毫不夸张地说,从来没有一部电影能把“会议”这个主题拍得如此深入。如果不是由一个擅长开会的人掌镜,恐怕根本就拍不出这么多神髓。完全可以肯 定,没有人比韩三平更胜任此片导演——在官场里,他最艺术;在艺术里,他最会议。片中的演员表演也非常精彩,相对而言,港台明星逊色一些,演技有待提高, 也许与他们平时缺少会议训练有关。但我们内地演员非常出色,每一次大会小会上需要的表情、动作和语气,他们全都演出来了。这里就不一一表扬了。但要特别指 出的是,这些最精华的表演都是在不收片酬的情况下做出的,可见金钱并非动力,而是对艺术的腐蚀。所以,我建议以后拍戏最好不要给他们发片酬,如果有意见, 就让他们开会。中国的事情,只要开了会,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。 又把自己锁门外了 今天被zn姐姐一个两个三个电话的叫我去她家吃饭,遂忍不住就去了。因为今天没开车,吃完饭他们带着孩子送我回家,顺便看看我新住处。玩儿了一会儿,聊了一会儿,然后我送他们一家出门。可能有点激动过头,趿拉个凉拖就跑出去了,门虚掩着,觉得马上就回来嘛。结果五分钟后回到家门口,首先看到门灯开着,门貌似关的很严,就头皮一紧。一推门,果然关上了。我第一反应就是跑回去追zn的车,因为她至少有手机。结果当然是追不上,就我那顺风才勉强及格的短跑速度,唉。 然后我就绕着房子转了一圈。小院外头的木门自然是伸手一拨就拨开的,小院通向房子的门,很多时候都不关严,一拉就开。结果我扑上去一看,得,今天不仅关严了,还锁上了。 然后研究了一下窗玻璃。三年前曾经有一次,跟室友出门取信,俩人都忘带钥匙了,最后找邻居借了椅子,我老人家从窗户爬进去的。经过检查,此计不行,因为这个房子窗户比从前我住那个破房子的严实多了,从外面是撬不开纱窗的。 这时候真挺着急的,在房子周围晃啊晃。一边骂自己猪头,一边庆幸,歹亏我没换了睡衣,否则这什么形象啊。这时候,看到邻居家车库里俩黑人晃着,其中一个在打电话。我眼馋的想,要不要过去借用一下呢?不过,zn姐姐的电话是啥啊?我想不起来……正贼头贼脑的看人家,黑大哥十分开朗的问:you need help?是呀是呀。我赶紧屁颠屁颠跑过去说了自己被lockout的经过。黑大哥十分慷慨的把手头的黑莓伸过来:你打电话好了!我拿过电话,想想,还是不行,不记得号码了,越着急越想不起来。再说房东的电话,zn姐姐也没有啊。于是继续厚脸皮问能不能上个网。黑大哥的黑莓立地就可上网,不过速度很慢,而且浏览也复杂,我半天没找到有房东电话的那封信。于是黑大哥进屋拿了个笔记本出来,一块跟出来的还有他家丫头,一黑小孩,见我就问:这是谁?黑大哥答曰neighbour。黑小丫马上跳过来给我一块玩具cookie,还一个劲拉着我进屋看看她妈妈,真热情啊。 我终于找到了电话,打过去,房东虽然啼笑皆非,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,不忍心让大龄女青年流落街头,还是很快就开车过来给我开门了。黑大哥跟我握手道别,可惜人家叫啥我还是给忘了,下次如果路遇,都不知道怎么招呼,我可真笨。 以上就是今天的lockout记。 October 17 两只书包的历史 不记得某一年的暑假,在家无事,到著名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溜达,买下两只书包。一只略小,黑色,是个假冒“李宁”,一只略大,黑色和绿色相杂。至今记得那个满是各种箱包的小店,还有店主的大嗓门。十块钱一只书包,应该卖的很快吧? 后来出国的时候,就带了那只略小的来。我在国内的时候上课已经不怎么用书包了,所以当时它基本还很新。这个小包,虽然是个小店假货,做的还是挺好看的。有一天我坐在hinderaker楼前吃午饭,有个女生从我旁边经过,看我一眼,又退回来,指着我的假李宁问:你的书包很好看哦,在哪儿买的?然后听说来自中国,米国买不着,还满脸的遗憾。类似的事情后来又发生过一回。 当然,那时该书包还没别我用坏,样子也过得去。后来呢,每天背着它上学,有时候借了一大堆书,就尽量把它塞的满满的,一路背回家。地摊货果然质量不过硬,更何况我还极度摧残人家,所以不到一年该书包就开始出问题。先是书包带开线,反复数次。我缝好了继续摧残。后来,书包底儿被磨得越来越薄,终于有一天,透亮儿了。于是我想不能再艰苦朴素了,这个包包也用了好长时间了,十块钱,就退役吧。 当然,彻底被我扔掉之前,老妈正好来看我。我老妈么,艰苦朴素大妈一枚,看见我要扔啥都得拦着先检查一遍,所以这个包包也被老妈过滤筛选了一次。老妈发现,虽然书包底儿透亮了,书包带也经不住折腾了,这个包包的拉锁还非常之好。于是老妈花了半个多小时,稀里哗啦,把上面一大一小两根拉锁都拆了下来,而且很快又派上了新用场。 什么用场呢?其中长的一根就是用在了当年买的另一只书包上。话说第一只书包退役了,我翻出第二只包来用。之前说过,该包要大一些,有时候出门旅游,就背它去。我把它带来米国用了几个月后,大概也是不堪摧残,它外面的小口袋拉锁很快就坏了,怎么都拉不上。作为一个粗人,我也无所谓,所以外面那个小袋子总是开着口,我背着它晃来晃去的时候,总有好心人提醒我:你书包拉链没拉上! 当然更严重的问题是它的背带。先是其中一根在背包上方开线。我懒啊懒,就这么耗了很久,还背着它去了一趟墨西哥,回来才缝补了一次。哪知道很快它又坏了,这次是另一边的背带。我又缝了一次。没一个学期,拉锁又坏了。我发扬自己动手的精神修拉锁,你别说,还真让我给修好了,不过修理过程中弄断了两个齿,从此该拉锁会不定期出问题,每次都是从那两个断齿裂开,笑嘻嘻的咧着大嘴好像在讽刺我。忍无可忍,准备让它也下课的时候,神勇的老妈出现了!劳动模范+节约标兵的老妈,把从上一个包上拆下来的拉锁,缝在了这一只书包上,于是我只好叹一口气,继续背它。 就在上个礼拜,某个我要迟到的早上,我背着该书包一路小跑的时候,忽然觉得右肩一沉,果然,左边的书包带又出问题了,不同的是,从前书包带是从上方开线,这次是底下。回家之后,我很失望的发现,原来还是可以补而且很容易补得嘛。于是我又操着粗针大马线给缝了一次。所以,两只书包的历史,还没完全结束。下一次,不知道它会哪里出问题? 写下这些的时候想,我真是一只巨大的葛朗台啊。其实不是没有新书包用,可是不到万不得已,我还是习惯性的修补旧东西。难道我真是无聊透了,以至可以套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:姐修的不是书包,是寂寞? October 06 精神紧张和情绪波动 也许我一直是这样的人而不自知,也许果然是phd生涯的摧残后果,反正最近我越发觉得自己容易精神紧张,并且容易被说大不大的事情左右情绪。 比如今天就是这样一个倒霉的日子。 早晨起来说是要看书,结果稀里糊涂就到了中午。饭后跟妈妈打箱子,因为塞的紧,我使劲往下按箱子盖,结果妈妈的手指还在里面,卡了一下,当时就流血了。我懊悔的快哭了。下午准备去一个朋友家,带好东西坐上车,backing的时候觉得地方挺大的就没在意,结果后视镜里路那边的车子越来越大,我还想,可别撞上,就砰的一声撞了。然后很郁闷的下车,回家拿纸笔给人家留电话--同时开始自责自己没睡醒,梦游开车,吓到老妈,糟蹋银子,等等,并且开始trauma起来,因为我刚拿到驾照就曾经backing的时候撞车过,现在第二次发生,心理阴影啊阴影。 然后就不敢开车不想出门了。回家吃饭,同时看蜡笔小新以调节心情。饭菜都见底的时候,老妈说把菜都打扫了,然后端碟子拨菜,这时候一个东西掉在我裤子上。 “是什么啊,样子好像……” 老妈很镇定:“是木耳呀。” “看着不像。” “这有什么像不像,就是木耳嘛,捡起来吃了……” 这时候那个东西动了一下。是一个圆圆胖胖的虫子!鉴于印第安纳琼斯都有自己的死穴,我也别不好意思了。我立马哀嚎起来:“怎么会有这种东西!我不要住在这里!”老妈已经敏捷的把那东西捉起来弄走。我听见厕所冲水的声音,仍然觉得浑身发痒,坐立不安,想换裤子,想洗澡。前者很快实现了,然后俩人仔细讨论该虫的来源。刚才出门的时候经过草地带来的?不对,我进门换过裤子。这东西似乎从碟子底下掉下来的,菜碟子之前放在厨房,难道一直粘在菜碟下?厨房里有这种东西好恐怖!可是这种虫不会喜欢在厨房光滑冰凉的石头桌面啊。难道是从厨房靠近小院的窗缝爬进来?想了半天不得其所。要知道我来河边几年,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虫子,而且还是在二楼的卧室里! 无论如何,明天如果还是这种状态,肯定不能开车去机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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